迪拜五名男子冒充警察抢劫60万迪拉姆,法院判令偿还并赔偿受害者
迪拜民事法院近日作出判决,责令五名男子共同偿还通过冒充警察实施抢劫所获的60万迪拉姆现金,同时向受害者支付5万迪拉姆作为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该判决源于受害者提起的民事诉讼,其依据先前刑事法院的终审判决,要求被告归还被盗资金、支付法定利息并赔偿15万迪拉姆,但法院最终裁定赔偿额为5万迪拉姆。
案件发生在深夜,地点位于迪拜一处商业区的办公楼附近。五名被告拦停受害者,出示伪造的警察证件,自称调查人员。随后,他们对受害者进行搜身,没收其手机、银行卡以及一个内含60万迪拉姆现金的包,并指示受害者等待“另一支队伍”抵达,随即逃离现场。这一犯罪行为不仅涉及财产侵犯,还严重损害了受害者的心理安全感。
受害者立即向警方报案。迪拜警方迅速展开调查,成功确认并逮捕所有嫌疑人,并将其移交检察机关。刑事法庭认定被告犯有“冒充执法人员实施抢劫”罪,每人被判处六个月监禁、罚款60万迪拉姆,并下令刑满后驱逐出境。这一刑事判决为后续民事诉讼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刑事判决生效后,受害者正式提起民事诉讼。尽管被告已收到正式通知,但均未出庭应诉。法院据此视同被告在场审理,并认定刑事终审判决对民事法院具有约束力,确认犯罪事实及被告责任。最终,法院判令五名被告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全额归还60万迪拉姆,自诉讼提起之日起至完全清偿之日止支付5%法定利息,并赔偿受害者5万迪拉姆物质和精神损害费,其他超出部分请求被驳回。
这一案件凸显了阿联酋司法系统对冒充公职人员犯罪的从严惩处态度,同时体现了刑事与民事程序的有机衔接。迪拜警方的高效行动和法院的公正裁决,不仅维护了受害者权益,也进一步强化了社会对财产安全和执法权威的保护。该判决于2025年12月下旬公布,体现了当地司法机关在处理此类跨国性财产犯罪时的专业性和决心。
